在安全法規下(例如通用產品安全法規,簡稱 GPSR),如果你在歐盟或北愛爾蘭等特定地區出售某些商品,你需要提供製造商及(在個別情況)歐盟負責人的聯絡資料,以確保符合並維持商品安全標準。
歐盟負責人
歐盟負責人是在歐盟註冊成立的一種經濟營運商,也就是負責特定的合規與商品安全相關工作的歐盟實體。以下實體可視為歐盟負責人:
- 位於歐盟的製造商
- 歐盟製造商的授權代表
- 歐盟進口商 — 如果製造商並非位於歐盟
- 歐盟履約服務供應商(就其處理的商品而言)— 如果沒有歐盟製造商、授權代表或進口商
其主要工作包括:
- 核實產品是否已按照法律要求擬定和保持合規 / 效能聲明
- 核實產品是否已應要求擬定技術文件,並提供予市場監察機關
- 與相關機構合作提供任何其他資料,證明產品符合規定
- 如果歐盟負責人 / 經濟營運商有理由相信某件商品不符合規定或對公眾構成健康及安全風險,將需要通知有關機構,並自行或要求製造商採取相應行動
如果有歐盟製造商或歐盟製造商授權代表,他們會視為歐盟負責人。如果沒有歐盟製造商,進口商會視為歐盟負責人。如果沒有歐盟製造商、進口商或歐盟授權代表,則可以指定歐盟履約服務供應商為歐盟負責人。
製造商
製造商是製造產品或促成產品製造的公司實體。如果製造商在歐盟設有實體店,則會視為歐盟負責人。
授權代表
製造商可以授權代表以歐盟負責人身份在歐盟代其行事。
如果製造商委任了授權代表,請索取授權代表的姓名及聯絡資料(包括郵寄和電郵地址),並確保在刊登中加入及在產品或包裝上註明有關資料。如果非歐盟製造商未有在歐盟委派授權代表,請與製造商共同委派一位。授權代表需要持有製造商簽署的授權書,並取得和保存由製造商發出的合規 / 表現證書及其他技術文件。
我們物色了一些經驗豐富並可提供協助的第三方公司。以下公司可以就歐盟法規所涵蓋的大部份產品(無論耐用或非耐用品)提供支援。
進口商
就歐盟負責人而言,進口商是將商品進口到歐盟的實體。
履約服務供應商
如果沒有歐盟製造商、進口商或歐盟授權代表,則可以指定歐盟履約服務供應商為歐盟負責人。
歐盟履約服務供應商是歐盟的專業公司或人士,提供下列兩項或以上的服務:
- 倉庫
- 包裝
- 處理
- 寄送
只處理商品運送或移動的運送公司及物流服務供應商不屬於履約服務供應商。
如想選用歐盟的履約服務供應商,你可以與製造商合作提供相關文件。如果履約服務供應商接受有關文件及你的商品,便會視為歐盟負責人,之後你可以在刊登及產品或包裝上註明其姓名或聯絡資料(包括郵寄和電郵地址)。不過,某些履約服務供應商可能會要求你提供商品授權代表。在此情況下,你仍需與非歐盟製造商共同委派一名歐盟授權代表。
請注意,提供的資料只供參考,並不構成法律意見。
為刊登物品加入聯絡資料
當你取得製造商和/或歐盟負責人的資料後,便可以加入刊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