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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物品政策

警察和緊急響應制服、設備或配件不能在 eBay 上出售。

政策簡介

除了少數例外(其中一部份已列於下方),eBay 不允許刊登來自任何公共機構的執法徽章或官方執法裝備,包括任何國家政府核發的徽章。禁止範圍包括香港執法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美國的警徽及官方裝備。

在 eBay 上的活動必須遵守此政策,eBay 會員合約及所有適用的法律,且尊重第三方權益。如未能遵守,eBay 可能會採取適用法律及 eBay 會員合約的行動,甚至可能會被法律要求採取行動。 此類行動可能包含(僅作示例用):移除刊登或其他內容,發出警示,限制活動或凍結帳戶。

參考範例

以下是不得在 eBay 刊登的警用物品的部份清單:

  • 目前或最近的正式警察制服
  • 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美國執法單位的徽章
  • 憲兵徽章
  • 準執法徽章(如消防處徽章)
  • 國際徽章
  • 合成樹脂徽章
  • 電影道具徽章
  • 身分證
  • 證書封套
  • 徽章補片
  • 突擊制服
  • 緊急車輛警示燈與警號
  • 私人保安公司製發的徽章
  • 交通燈控制裝置
  • 複製的警察徽章。這類徽章侵犯了核發徽章機構的版權與商標權。

少數警用物品可以在網站上刊登,但必須遵守下列所有規定:

  • 警察制服。制服必須為淘汰的樣式,不得與目前的警察制服類似,而且必須在刊登中明確說明。
  • 小徽章(大約 1 吋 X 1 吋)
  • 與現用執法徽章不相似的歷史性徽章,而且物品說明中必須明確陳述,該徽章至少有 75 年以上歷史,或是由已經不存在的機構所核發的歷史性物品。
  • 經授權並與徽章不相似的一般紀念品,例如帽、咖啡杯、襟針、筆、鈕扣、袖口鈕、T 恤、現鈔夾,以及不包含徽章的紙鎮
  • 明顯非官方的徽章(例如塑膠或卡通徽章)

為什麼 eBay 要制訂這樣的政策?

eBay 曾向 500 個以上國際執法機構討論有關一般大眾出售警察相關物品的事宜。這些機構都非常關切可能會有人利用徽章或警用裝備向他人訛稱自己是執法人員。在大部份情況下,法律禁止未經授權的個人持有或出售執法徽章。基於這些原因,eBay 決定不允許刊登上述與警察有關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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