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賣家並想了解合併運費嗎?閱讀有關允許買家合併運費的文章
如何在買家仍未付款時合併運費
如果買家向你購買多件物品,但未獲得運費折扣,便可以在購物籃中選擇向賣家詢問總金額。之後你可以發出最新合併運費後的賬單。
首先,請確保你的帳戶已啟用合併賬單。檢查方法如下:
- 在管理運費設定- 在新視窗或分頁中開啟頁面,選擇「允許合併付款和運費」旁邊的「編輯」。
- 選擇你接受購買物品合併付款的時間範圍,並選擇「儲存」。
要在賣家專區發出合併賬單:
- 前往賣家專區- 在新視窗或分頁中開啟的「訂單」分頁。
- 勾選要合併的訂單旁邊的剔選框。
- 為任何所選訂單選擇「送出賬單」。
進一步了解如何發出賬單及合併付款。
小貼士:
你可以建立規則,自動為買家提供運費折扣。詳情請參閱有關運費折扣的文章。
在買家付款後合併運費
如果買家已支付運費,你仍可以提供合併運費折扣,只要在「賣家中心」的「訂單- 在新視窗或分頁中開啟」分頁或「我的 eBay:訂單- 在新視窗或分頁中開啟」向買家發出部份退款便可。
寄送合併訂單
買家完成付款後,你可以在其中一筆訂單中建立郵寄標籤,然後為新合併訂單中的所有物品上載追蹤號碼。
哪些物品不適用於合併運費?
並非所有物品皆可合併運費。一些例子包括:
- PSA 保險箱中的物品
- PUDO (自提/ 送貨) 類別中的物品
- 需要正品保障檢驗的物品
- 售價超過 250 美元的物品
- 以最優價格購買的物品
- EMS 和 出口類別中的物品
即使物品符合合併運費的條件,是否合併運費或提供任何合併運費折扣,最終仍由你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