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服務合約通常有限制,除非事先獲得服務供應商書面同意,否則通常不允許個人指定、轉讓或轉授服務合約下的權利與義務。會員應該向流動電話服務供應商詳細詢問有關服務合約的條款與細則,以及將服務合約轉讓給第三者的條件。
賣家刊登配搭服務合約的電話時,必須:
- 只能在「流動電話」類別中的「連服務合約購買的電話」頁面刊登。
- 必須是經授權的流動電話服務轉售商。
- 任何買家如遭拒絕服務合約會在付款 10 日內獲得完全退款。
- 在刊登物品中明確說明買家可能會受到哪些限制。
- 在所有配搭服務合約銷售的刊登中附加下列文字:
「賣家為經授權的流動電話服務轉售商,對於不符合服務資格的任何買家,賣家將提供 10 日內完全退款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