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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物品政策

為了安全,軍事物品的銷售受到限制。符合 eBay 政策的軍事剩餘物品和防彈衣可以出售,但不允許出售爆炸物和軍用彈藥。

政策簡介

由於出售及持有軍事物品及軍事資訊,受多項複雜的法律及規例監管,某些軍事物品不能在 eBay 上刊登,而其餘軍事物品只能在特定條件下刊登。以下資訊說明可刊登及不可刊登的物品,同時提供實用的資料來源,助你確保刊登物品符合 eBay 政策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及規例。

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Allowed 容許的行為

一般而言,下列軍事物品可於 eBay 上刊登:

  • 防彈衣 - 並非登記為軍事用的防彈衣,而且不受任何軍事法律及規例限制。不過,要刊登防彈衣,你的刊登物品必需遵從下列規定。進一步詳情,請參閱以下的其他資料部份。
  • 軍事剩餘物品或其他軍事相關物品 - 網上及零售店有售的物品,例如軍事相關的背包、毛毯、水壺、衣物、床腳櫃、帽、頭盔、非管制的儀器及工具等。
  • 軍裝制服。
  • 非爆炸性的過時軍用車輛或設備的某些零件及配件。
  • 永遠不能當真正軍械使用的複製軍械,例如複製槍械或炸藥。
Restricted 有條件限制

大部份軍事物品及軍事資訊的進出口,受美國聯邦法律及規例嚴格管制。 在 eBay 刊登任何軍事物品或資訊前,請查看國際武器貿易條例(ITAR)第 121 部份 - 會在新視窗或分頁中開啟的清單,以查明物品是否屬於第 121 部份列出的物品。

刊登在 ITAR 第 121 部份的某些軍事物品及資訊(例如防彈衣、槍械瞄準器、頭罩、技術手冊及夜視鏡)可以出售,但必需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 物品只限在 eBay 美國網站上刊登(eBay.com)。
  • 買家、賣家物品均位於美國。
  • 賣家清楚指明該物品只限(美國境內)本地運送。

注意:你必需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才可競投或購買此類物品。如果買家打算只作自行使用,並無任何意圖出口物品到美國以外,便可競投或購買此類物品。

你可以在特定條件下,刊登以下物品:

  • 清楚標明有效日期的軍用即時口糧(MRE)(不含預熱裝置),並必需在過期前送達買家手上。如需進一步詳情,請參閱食品及保健物品政策
  • 只要你在刊登物品中列明指定級別,便可刊登第 1、2 或 3 級防彈衣或輕兵器防護板(SAPI)。請參閱以下其他資訊部份,了解更多有關刊登防彈衣的規定。
Not allowed 禁止的行為

以下部份違禁品與其他 eBay 政策相關。如需詳情,請按下列違禁品清單中的連結,以檢視相關政策。

  • 武器、彈藥等軍械,以及其相關部份 - 即使物品被視為已改作非軍事用、被拆裝、報為失效或報廢。我們無從確定物品是否已變得可安全及合法出售或運輸。
  • 大部份軍用車輛、包括軍機、軍艦及其零件或配件
  • 手榴彈 - 包括金屬軍事訓練手榴彈、氣槍手榴彈、推進手榴彈、仿製手榴彈、惰性手榴彈(包括文物、古玩、紀念品、新奇商品或陳列品)、手榴彈發射器及其附件,以及礦物。詳情請參閱槍械、武器和刀政策。
  • 下列防彈衣類型:
    • 第 4 級防彈衣或輕兵器防護板(SAPI)
    • 未清楚標明相關級別(1、2 或 3 級)的 SAPI 防護板
    • 登記為軍事用的防彈衣,或印有「美國」的防彈衣,包括美國陸軍現役裝備(OTV)或 SAPI 防護板
    • 攔截者防彈衣(IBA),包括由 Point Blank(PBI)、Second Chance(SCI)及 Armor Holding 公司製造的物品
    • 包括或不包括防護板的攔截者 OTV
    • 可移除的護襠(下體護罩)及防彈頸套
  • 軍裝警察制服,或顯示作為從屬於美軍任何分支的警務人員之任何制服部份(襟章、布章及臂章等)。詳情請參閱警察相關物品政策
  • 含鐳或任何危險物質的軍用儀器。詳情請參閱危險物品政策
  • 軍用即時口糧(MRE)預熱器及無火口糧預熱器(FRH)。這亦適用於與預熱器一同出售 MRE 的刊登物品。詳情請參閱危險物品政策

有關更多詳情,請同時參閱槍械、武器和刀政策

在 eBay 上的活動必須遵守此政策,eBay 會員合約及所有適用的法律,且尊重第三方權益。如未能遵守,eBay 可能會採取適用法律及 eBay 會員合約的行動,甚至可能會被法律要求採取行動。 此類行動可能包含(僅作示例用):移除刊登或其他內容,發出警示,限制活動或凍結帳戶。

其他資料

國防及兩用物品

美國政府已就「國防物品」及「兩用物品」作出清楚的界定。「國防物品」是指專為軍事應用研發、設置或改製的物品;「兩用物品」為可用於軍事及民間應用的物品。「國防物品」的出口由美國國務院國防貿易管制辦公室規管;而「兩用物品」的出口則由美國商務部規管。

一般情況下,非 ITAR 規管的物品均受美國商務部出口管理法規(EAR)規管。這些物品可以在 eBay 出售,但某些類別的物品由於潛在作為核、飛彈及國防/保安應用的可能性,視乎最終入口國規定,這些物品需要出口牌照。「兩用物品」的例子包括高度精確的機械工具及震動桌、第一代夜視工具、民間氣槍瞄準器/武器瞄準器及電子儀器,例如雷達、加速器及陀螺儀。你可以參考出口管制清單及輸出國列表 - 會在新視窗或分頁中開啟,查明是否需要出口牌照。

規管出售軍事物品的法律

我們與聯邦及軍事機構緊密合作,確保在 eBay 上進行的軍事物品交易,均遵從所有法律、規例及法令,包括:

在 eBay 刊登任何軍事物品前,請查明國際武器貿易條例 (ITAR)第 121 部份 - 會在新視窗或分頁中開啟所載資訊。這個法例限制 某些軍事物品及資訊的出入口。除了其他規定及限制外,對於在第 121 部份列明的物品及資訊,ITAR 亦規定擬運送這些物品到美國以外的賣家,必需向美國國務院 - 會在新視窗或分頁中開啟取得特殊執照。

由於我們無法斷定賣家是否有執照,因此賣家只可以將物品出售予目前在美國居住的美國公民。你必需在刊登物品中指明只限本地運送,並確保你本人及買家均遵從所有適用的法例及規定,以及 eBay 政策。

獲 eBay 允許但在第 121 部份有列明的物品和資訊,只可由在美國登記的賣家,在 eBay 美國網站 (eBay.com) 上刊登,並只限本地送貨(美國境內)。在任何情況下,ITAR 第 121 部份列明的物品不能在其他 eBay 網站上刊登。

eBay 刊登防彈衣政策

一般而言,並非登記為軍事用的防彈衣可在 eBay 上刊登。不過,由於不同的法律及規例規定,如果你刊登的防彈衣有經過美國國家司法研究院(NIJ) - 會在新視窗或分頁中開啟的性能標準認證,你必需在物品說明中包括下列資訊:

  • 防彈衣的防護等級(I、II、IIa、III、IIIa)
  • 製造商的相關資訊
  • 型號名稱

刊登物品中必需提供能核實上述資訊的清晰防彈衣圖片,包括證書標籤圖片,以及在物品說明中包括下列聲明全文:

**本型號符合防彈衣抗彈力測試的 NIJ 標準 -0101.06。**

我們建議你複製這段免責聲明,並在物品說明中貼上。請確保使用與說明中其他文字相同的字型尺寸

為什麼 eBay 要制訂此政策?

由於大部份軍事物品的出售均屬違法,或受政府嚴格管制,因此部份軍事物品不能在 eBay 上刊登,其餘物品只能刊登在美國本土(美國境內)出售。本政策旨在確保會員在 eBay 上刊登任何軍事物品前,清楚知道有關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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